【工人日報社評】
原標題:少些誤解與歧視,營造殘疾人友好型就業環境
工人日報-中工網評論員 韓韞超
推動殘疾人更充分就業,需要在延續政府主導、企業配合模式的基礎上,進一步激活政府、企業、社會等各方力量。讓更多的殘疾人有機會與時代同行,這樣的社會無疑才是我們共同向往的文明社會。
據多家媒體報道,5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10件殘疾人權益保障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總結推廣各地開展殘疾人權益保障檢察公益訴訟的典型經驗,為維護殘疾人平等權利、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10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直接涉及殘疾人就業權益保障,包括規范盲人醫療按摩行業發展、維護殘疾人群體平等就業權、保障殘疾人安全駕駛、促進殘疾人生活就業等。
剛剛過去的5月15日是第32個全國助殘日,今年全國助殘日的主題是“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權益”。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對殘疾人而言,就業不僅是自食其力的前提,更是融入社會、實現人生價值和夢想的重要途徑。
近年來,我國先后出臺一系列扶持殘疾人的就業政策,通過探索政府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安置殘疾人就業、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等多種方式,使殘疾人就業比例穩步提升。盡管如此,殘疾人就業難、就業質量不高的問題,在很多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上述典型案例,不僅是各地從法律層面保障殘疾人權益的現實樣本,也一定程度反映出殘疾人權益尤其是就業權益保障仍有不少痛點與短板。
其一,殘疾人就業數量仍有限,據統計,截至2021年底,全國城鄉持證殘疾人就業規模達880多萬人,有800余萬就業年齡段持證殘疾人未實現就業,排除其中一些確實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之外,大量有就業意愿殘疾人尚處于待業狀態。其二,部分已就業殘疾人的勞動權益未得到有力保障。在上述最高檢發布的典型案例中,一些地方的盲人醫療按摩場所存在假借盲人名義進行虛假宣傳、違規開展診療活動、未登記注冊、經營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等情況,現實中一些企業也存在對殘疾員工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或少繳社會保險的“選擇性忽視”行為。
殘疾人就業面臨的問題,與一些用人單位的認識偏差有直接關系。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錄用環節對殘疾人存有或明或暗的歧視。有的單位怕麻煩,寧愿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也不愿錄用殘疾人。有的單位只盯著錄用殘疾人后能享受相關補貼和稅收優惠,而忽視了實際工作中對殘疾員工的關愛與照護。同時,一些地方的殘疾人就業安置工作不夠精準和細致,沒能充分考慮殘疾人特點和實際困難,一“安”了之,缺乏后續細致服務,等等。
推動殘疾人更充分就業,需要在延續政府主導、企業配合模式的基礎上,進一步激活政府、企業、社會等各方力量。不久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提出“2022-2024年共實現全國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100萬人”的任務目標。實現這一目標,需要相關方面增設適應性崗位,加大資金投入和保障,在大力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同時,也要將殘疾人作為重點群體納入民營企業招聘。同時,針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特點的殘疾人的不同需求,努力提供更多差異化服務。公眾也應從觀念和行動上有所改變,比如,在接受殘障人士提供的服務時,應多些寬容與鼓勵等。
營造殘疾人友好型就業環境,要經歷一個不斷戰勝功利主義、回到人本身的過程。少一些誤解與歧視,多一些理解與支持,保障殘疾人享有更充分的就業權益,讓更多的殘疾人有機會與時代同行,這樣的社會無疑才是我們共同向往的文明社會。